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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保卫蓝天 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力夺前三


来源:连州市环境保护局 发布时间:2018-01-29 00:00:00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多措并举  保卫蓝天

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力夺前三

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和清远市环保局支持指导下,我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近日,2017年清远市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出炉,按照环境空气综合质量指数排名我市名列前三。排名前三为连山县、连南县、连州市。

一、落实目标任务,认真开展环境空气质量监测。2017年我市两个空气自动监测站点测得有效天数349天,其中优秀天数212天、良好天数112天,优良率达92.84%。大气环境质量总体上属于优良水平,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PM10、一氧化碳(CO)、臭氧(O3)、PM2.5六个参数年均浓度达到或优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其中PM10、PM2.5浓度均值分别为47微克/立方米、32微克/立方米,比2016年下降了9微克/立方米、3微克/立方米,下降率分别为16.1%、8.5%;二氧化氮浓度年均值为16微克/立方米,比2016年下降了6微克/立方米,下降率为27.3%;二氧化硫浓度年均值为12微克/立方米,比2016年上升了3微克/立方米,上升率为33.3%;臭氧浓度年均值为67微克/立方米,比2016年上升了10微克/立方米,上升率为17.5%;一氧化碳浓度年均值与上年齐平,为0.7毫克/立方米。

二、多管齐下,打好“蓝天保卫战”。以城市建成区为重点,集中抓好建筑施工、城区街道等扬尘治理,严防餐饮油烟污染和秸秆焚烧。一是全年淘汰“黄标车”267辆、发放机动车环保标志7388份、建成“黄标车”限行区电子抓拍系统、“黄标车”淘汰数量超额完成清远市下达的任务。二是加强施工道路进出口周边环境卫生保洁,多次整治东华路、东门中路、联壁路附近施工工地,要求工地安装机械冲洗设施,要求施工方按时洒水降尘。三是加强道路保洁洒水降尘,保持道路湿润。市区重要干道一级保洁16小时巡回保洁,每天洒水降尘两次和道路冲洗一次;二级保洁8小时巡回保洁,每天洒水降尘两次和道路冲洗一次。每遇重污染天气以及极端特殊天气时,加大清扫保洁力度和清扫频率,保持道路湿润,降低PM10和PM2.5浓度四是加强餐饮油烟污染防治。督促我市吕仙路、北山路、良江路、东门北路和湟川北路等主要路段的餐饮企业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五是严控秸秆焚烧,将控制秸秆焚烧的责任下放至各镇(乡),通过安排人员深入乡村和田间地头,及时发现并制止焚烧秸秆行为,有效防范了因秸秆焚烧引起的大气污染问题。

三、强化惩治,依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2017年环保局共计出动检查1207人次,检查企业310家次,对127家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立案查处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案件4宗;配合大气和水专项督查组共检查企业84家次,立案查处案件10家。通过不间断的环境监管、环保专项行动以及环境违法突击检查,加大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遏制了环境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了群众环境权益。

    2018年环保局将继续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力度,遇到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及时复查”,以强有力的措施努力遏制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持续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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